对于欠款纠纷该如何起诉

一、如何起诉欠款纠纷?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审查贷款案件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没有书面借据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受理。

2、私人贷款债务人离开,下落不明。法院是否缺席判决或暂停诉讼取决于“贷款关系是否明确”。对于“明确的贷款关系”,法院将缺席判决;如果贷款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明,诉讼将暂停。因此,贷款人应保留“明确的贷款关系”的证据材料,如贷款合同和贷款凭证,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暂停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贷款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宣布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贷款关系明确的,审理后可以缺席判决;贷款关系无法查明的,应当裁定暂停诉讼。

此外,在审理过程中,债务人离职、下落不明的贷款纠纷案件,对于贷款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明的,应当裁定暂停诉讼。

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贷款用于合伙经营的,借款人应当偿还贷款。

二、起诉欠款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区法人登记证等主体登记材料。

3、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后,当事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变更登记材料。

(二)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据、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贷款的证据

收据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88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0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同一债务的,应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限,自法定代理人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满的情况下,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满为由进行辩护;如果义务人自愿履行,则不得要求退款。
 

打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成就专业的行业品牌,提供有价值的行业服务。

首页    债权债务    对于欠款纠纷该如何起诉
创建时间:2024-02-20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