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归谁?这八个法律要点你应该清楚
1、孩子不到两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百零八十四条第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辑解释》)第四十四条,不满两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要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患有长期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儿童不得与他们共同生活;(2)父亲要求孩子和他们一起生活;(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应该和母亲住在一起。
此外,根据《婚姻家庭解释》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父母协议不满两岁的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孩子已满两岁
对于已满两岁的子女,父母双方未能达成抚养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
根据《婚姻家庭解释》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应当直接抚养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一) (二)因其他原因做过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儿童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显然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3) 没有其他孩子,另一方有其他孩子;(4)儿童生活有利于儿童的成长,另一方患有长期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应与儿童生活在一起。
从理论上讲,哪一方可以提供更有利于子女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直接监护权属于该方。同时,区分考虑:
孩子满两岁,不满八岁
当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时,主要考虑哪一方父母可以照顾孩子。
孩子满八岁,不满十八岁
要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3、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可作为父母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
根据《婚姻家庭解释》第四十七条,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可作为父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4
4、轮流抚养
根据《婚姻家庭解释》第四十八条、第六十条的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父母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协议。离婚诉讼期间双方拒绝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一方暂时抚养子女。
5、不良行为
如果父母一方经常有暴力、酗酒等不良行为,法院将优先由另一方抚养孩子。“欺骗”一般不影响儿童监护权的确定。
6、抚养费
父母有义务为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即使父母离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仍然有义务。
赡养费可由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赡养费金额、支付方式等相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协议还可以约定年度赡养费的增加和特殊情况,使年度赡养费更加灵活和可操作。双方不能协商的,法院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赡养费支付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从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和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作出判决。
7、如何分配两个孩子的直接抚养?
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确定孩子直接抚养的所有权。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如果两个孩子都满两岁,法院一般会判决每个父母抚养一个孩子,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担、孩子成长、父母精力等考虑的选择;如果孩子不满两岁,原则上由母亲抚养。
8、探望权
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权利,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沟通、短期共同生活。这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民法典》第一百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